【申报】你是我们要找的“茶人榜样”吗?
2023-10-31 14:31:09   作者:茶周刊    来源:茶周刊     浏览:

从2018年起,由中华茶人联谊会、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共同组织的“中华茶人榜样”活动已经举行了两届,在业内取得了一定的影响

中华茶人榜样

图为2021年“中华茶人榜样”名单正式公布!

从2018年起,由中华茶人联谊会、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共同组织的“中华茶人榜样”活动已经举行了两届,在业内取得了一定的影响,通过挖掘采访、媒体报道,“中华茶人榜样”敬业奉献、勇于创新、锐意进取的茶人精神,成为引领新时代茶业前行的精神路标。

为营造全国茶人“学习榜样、崇尚榜样、争当榜样”的良好氛围,鼓励更多茶人弘扬新时代茶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、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、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,共同推进中国茶产业深远发展。中华茶人联谊会和中华合作时报·茶周刊全媒体将开展“寻找‘茶人榜样’宣传报道活动”。

活动旨在团结茶界力量,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在茶叶科研教育、文化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茶教师、茶文化传播优秀工作者,在茶叶生产加工、市场营销等领域积极进取、做出新亮点的新锐茶人;为实现乡村振兴、推动当地茶叶发展而孜孜不倦、无私奉献的基层茶叶管理或服务工作者;在茶器制作方面坚持守正创新、技艺精湛的茶器制作大师。

活动采取由相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的方式,计划分为申报、采访、公示、发布和报道5个阶段。组委会将根据申报条件遴选出“茶人榜样”进行宣传报道。

一、活动原则

活动以服务行业为宗旨,以公平、公开、公正为原则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主办单位将保证申报、宣传工作的严肃性、客观性、科学性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

中华茶人联谊会、中华合作时报社

承办单位

中华合作时报·茶周刊全媒体、《中华茶人》

三、申报类别

优秀茶教师

茶文化传播优秀工作者

新锐茶人

兴业茶人

茶器制作大师

四、申报条件

优秀茶教师
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.无违规违纪,或因重大责任事故受过处分;

3.持有教师资格证;

4.连续从事茶领域教学工作15年以上;

5.拥有先进的教学理念,在茶学教学中贯彻“三茶”统筹发展理念,大胆实践、努力创新,注重产教研融合发展,注重学生茶产业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,并取得一定成果;

6.独立出版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与教学相关的专业书籍不少于1本,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发表与教学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。

茶文化传播优秀工作者
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不良信誉记录;

2.坚持茶文化发展的正确导向;

3.在社会培训类机构从事中华茶文化教育培训,或在国外长期从事中华茶文化推广,不限国籍;

4.在中国大陆从事茶文化培训教育工作者,须持有评茶师或茶艺师职业资格证书(二级以上);

5.连续从事茶文化培训教育或传播工作15年以上;

6.在茶文化培训教育工作中贯彻“三茶”统筹发展理念,大胆实践、创新教学方法,组织开展研学活动,并取得了一定成绩;

7.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茶文化相关的论文;

8.带领学生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、地区级茶文化赛事,并取得奖项。

新锐茶人
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爱岗敬业,遵纪守法,无不良信誉记录;

2.年龄40周岁以下;

3.在茶及相关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;

4.在茶行业生产加工、科研教育、市场营销、文化传播等方面勇于开拓,敢于创新,并取得一定成效;

5.运用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技术等推进所在单位或当地茶产业发展,并取得一定成效;

6.所领办创办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,辐射带动能力突出。

兴业茶人
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无违规、违纪,或因重大责任事故受过处分;

2.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一线,从事茶行业工作15年以上;

3.贯彻“三茶”统筹发展理念,在茶叶种植、生产加工、管理服务、技术推广、成果转化等领域为推进乡村振兴、带动当地茶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;

4.所在地区在茶行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,并取得相关荣誉;

5.本人曾经获得相关荣誉或在公开媒体被报道过。

茶器制作大师
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爱岗敬业,遵纪守法,德艺双馨,无不良信誉记录;

2.连续从事茶器制作15年以上;

3.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,技艺精湛,创作出色且自成风格,艺术成就为业内公认,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;

4.曾获得相关等级认证或专业领域奖项,并有独立或第一署名代表作品;

5.对茶器制作有独树一帜的见解,获得相关专业机构认同;

6.在茶器制作的传承、发掘、保护、发展、创新、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。

五、申报方式

以下任一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与本次活动:

1.各级政府茶叶主管部门、供销社、社团组织等;

2.开设与茶或茶文化相关专业的高等、中等职业院校;

3.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、茶文化培训机构等;

4.前两届“茶人榜样”获得者;

5.本人供职单位。

六、申报须知

1.本活动为公益活动,不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;

2.申报材料需经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有效;

3.申报资料应当真实、有效、完整,如发现作假行为,将取消其资格;

4.申报截止日期:2023年12月31日;

5.联系方式:

《中华合作时报·茶周刊》全媒体

联系人:梁妍联系电话:010-63744183

《中华茶人》

联系人:李倩联系电话:010-85019136

6.参与申报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申报材料后,将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:zhcryxl@163.com;

扫码下载填写申报材料

电子邮箱:zhcryxl@163.com

出品:中华合作时报·茶周刊全媒体

图文来源:茶周刊,经授权爱普茶网转载,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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